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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推迟部分车辆“环保限行”期限
本报讯 记者张祖珍报道:7月8日,记者获悉,出租车、旅游客运车及长短途客运非绿标车,符合条件的将相应推迟“环保限行”期限。
南昌市环保局机动车排管中心李主任称,2004年6月1日及以后注册的旅游客运及长短途客运非绿标车,从2014年1月1日起限行;2004年5月31日及以前注册的上述车辆按《通告》要求限行。2005年12月31日及以前注册的非绿标出租汽车,限行时间延长至2013年12月31日;2005年12月31日以后、2008年6月1日以前注册的非绿标出租车,从2014年6月1日起限行。除此之外,2004年6月1日及以后注册的非绿标工程抢险车,暂不列入限行范围;2004年5月31日及以前注册的工程抢险车辆,按《通告》要求限行。